澳門法定規例更新:產假及僱主產假薪酬補貼計劃
8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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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 2026年7月28日起,澳門正式調整法定產假及政府補貼計劃。
有哪些主要變更?
產假
產假日數:法定有薪產假由原來的 70日增加至90日。
產假安排的靈活性:女性僱員須在分娩後立即享有 60日產假。 餘下的 30日可靈活安排於分娩前或分娩後享用。
資格:所有女性僱員,包括澳門本地居民及外地僱員(藍卡持有人),如在分娩時已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至少 1年,均有權享有法定有薪產假。
僱主補貼金額
過渡期(2026年):合資格僱主可就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分娩個案,申請最多相等於 34日基本報酬的補貼,當中包括現有的14日臨時補貼及新增的20日補貼。
恆常計劃(由2027年1月1日起):政府補貼將統一為相等於 20日基本報酬的金額。
僅適用於澳門居民:政府補貼只適用於澳門居民僱員。 如僱員為外地僱員(藍卡持有人),僱主須自行承擔完整 90日產假薪酬,不設政府補貼。
僱主須先支付薪酬:僱主須先向僱員全額支付法定產假薪酬,其後再向澳門勞工事務局(DSAL)提交政府補貼申請。
不符合補貼資格的僱主:以下僱主不符合政府補貼計劃的申請資格:
由公共資金資助的實體
博彩營運商及博彩中介人
教育機構(學校及大學)
僱員人數 超過100人的大型企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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